执法人员是否有私利行为?
中国纪检监察日报5月10日报道,几天前,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的山东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副行长朱慕玉取得了新的进展,法院已裁定他应入狱。
2015年8月至12月,时任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副行长的朱玉玉无力偿还个人债务,利用自己的职位为借款企业制造贷款流动资金。以借款企业的名义,滨州蓝材有限公司、经营滨州蓝材有限公司的受害人张玉刚和受害人张玉刚签订了贷款合同,充当担保人,先后实施了四起合同欺诈,总计1100万元。受害人以涉嫌合同欺诈为由报警。
2020年1月10日,滨州滨城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朱(容加金旁)基14年有期徒刑,责令他偿还受害人1097万元。朱玉玉拒绝受理,并提出上诉。同年4月15日,滨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原判决维持不变。但二审后,朱未服刑,继续以到监狱外求医的名义逍遥法外。
2020年12月,受害人张玉刚反映,朱慕玉因未被判入狱而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通过媒体报道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同年12月12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朱树宇暂时出狱的通知。经过详细调查,证实朱慕玉符合出狱条件,但张玉刚不认可调查结果,并向相关部门申请更换医院对朱学武进行体检。
经复核后,认定不符合监狱外执行条件。最近,宾城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法院已对朱书玉的拘留作出裁决。关于是否有执法人员涉嫌私利行为,负责此案的负责人表示仍在调查中。
(原名为14年监禁,副总统现在在监狱])
编辑:高长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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